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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 重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浏览次数: 作者:水母网 发布时间:2018-09-30 08:54:11
 
    9月29日上午,烟台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烟台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意见》,作了简要介绍。
 
    今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市委张术平书记的指示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部署要求,促进我市各类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委改革办牵头,会同市国资、经信、财政、金融等部门,对我市企业改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严格遵循国企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大方向,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把国有企业改革与集体企业、民营企业改革一并考虑,把市属企业改革与面上企业改革一并统筹,把市级投融资公司改革纳入进来,确保改革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整体性。于9月14日正式出台了《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意见》(烟发〔2018〕26号)(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下一步企业改革将按照“规范改制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出清一批”的思路,加快企业规范改制步伐,着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释放企业发展活力;加快企业战略重组步伐,着力盘活存量扩大增量,进一步形成规模效益和竞争优势;加快特困关停企业退出步伐,着力推动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力争经过3年时间,全市企业基本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灵活高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显著成果。符合条件的规上和限上企业基本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增加10家以上;市管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比例、资本证券化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同时,意见明确要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鼓励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以及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除特殊行业外,原则上全部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实行非国有资本控股。鼓励国有资本进入非公有制等企业,实现交叉持股、融合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员工持股,保持员工与国有股东持股的合理比例。要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确保“三会一层”依法履行职责。到2019年,在全市国有独资公司普遍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制度,选择1—2家国有企业试点设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逐步实现专职外部董事占多数;实现市管企业外派监事会全覆盖,试点社会化招聘职业监事。分类分层有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和退出机制,保障职业经理人依法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要稳妥推进困难企业解困。发挥好政府与市场“两只手”的作用,用创新的思路、法治的手段、有效的举措,分类解决困难企业相关问题。对有发展前景的,鼓励债权人通过债转股、债务转移和债务抵消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对资不抵债的,通过破产清算、重整等程序实现淘汰出清。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不良资产批量化处置、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加快困难企业债务处置。对参与优化重组困难企业的市场主体,合理确定并购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降低兼并重组成本。到2020年,全市国有企业处置“僵尸”企业、劣势中小国有企业的优化整合和改制退出任务基本完成。要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综合运用市场、法律和行政手段,年内基本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企办教育、 办医疗机构分类处理,以及国企办市政设施、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并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好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扫尾工作,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改革。对改革重组企业的土地和房屋确权、权属转移、变更性质用途给予政策扶持,在“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下,土地增值收益优先用于职工安置。
 
    意见同时明确了加大“个转企”“小升规”支持力度,到2020年,新增“个转企”6000家以上、“小升规”300家以上。实施规上和限上企业公司制改制行动计划,每年确定一批改制示范企业名单,发挥引领作用,带动企业实现产权结构向股份化、管理班子向职业化、经营决策向民主化、融资渠道向多元化转变,打造产权清晰、股权优化、结构合理、制度规范的现代企业。对规模企业以上市、挂牌为目的进行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所产生的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由同级财政按照实际发生额给予50%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二是支持改制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实施“资本强市”战略,建立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筛选确定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强跟踪辅导、规划指导,分层次、分梯次推动上市挂牌。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新三板及省内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分别给予3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以内补助。对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融资,根据融资规模由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年度给予50万元以内补助。到2020年,新培育上市挂牌、发债后备资源企业300家以上,进入上市挂牌程序企业30家以上。
 
    推进企业内部市场化改革。引导各类企业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和模式,精简内部组织架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实质性管理层级原则上不超过三级。到2020年,市管企业内部价格核算和结算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
 
    意见突出了企业各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意见要求,健全完善风险事件监测、识别、预警与处置机制,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对职工劳动关系转换、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国有资产处置和企业债务包袱等,严格依法审慎处理,防止产生负面效应。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保障金融债权安全。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视化解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另外,为确保本次改革尽快落地实施,文件还对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等进行了强调。目前,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正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企业改革发展具体工作方案,并尽快付诸实施。

主办单位:烟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烟台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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